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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恢复小规模增值税吗?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销售额30万)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免征额从15万降到10万(季度45万降到30万)。
年小规模纳税人仍然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旨在减轻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其发展。具体来说,对于年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其增值税可以享受免征政策。这一标准通常会根据国家的经济情况和政策需要进行调整。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利好消息。
疫情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所有单独经营公共租赁住房的单位,均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可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日,暂停预缴增值税的哦。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重新回到了10万/月。原来无限额全免增值税到期,变成了10万。即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及以下的,直接免征增值税。如果按季度征收的,每季度30万额度免征增值税。
截至目前,还没有出台恢复征收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于3%征收率的增值税文件。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于3%征收率的企业,在2023年继续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只说“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没有说终止时间。也没有出台新文件说恢复征收。
2023年小规模增值税最新政策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2、》(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4、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优惠政策
第五条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
- **政策要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情况2: 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20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4月和5月的销售额均未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能够享受免税政策;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34万元,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34万元均无法享受免税政策。
2023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
2、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或季度30万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4、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3 2023年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如下: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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