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报考条件公布,了解相关资格要求,税务师报考条件公布,了解相关资格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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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去税务局登记没有关系,但是得记账,企业自不必说了,即使是个体工商户也是要记账的,要么复式账,要么简易账,不存在不需要记账的情形。
领取营业执照以后如果没有经营,没有收入,不开具***,也没有产生任何涉税事宜,可以一直不用去税务局,也没有15天不去就处罚的规定了,因为五证合一以后,领取营业执照的那一刻相当于税务登记也做了,他们是同步共享的关系,营业执照就是税务登记证。需要去税务局做的仅仅是补录税务信息而已,比如说银行***许可证号等。
这些补录信息没有时间限制,第一次办税时补录即可,税务机关也是在第一次办税的时候才将你纳入户籍进行真正管理。这里提醒一下并不是要开***才要去税务局,理论上企业有收入了就有申报收入的义务了,就要到税务局报到了。
这里有如下建议:取得营业执照了,然后别等了,去税务局补录信息,因为是个体,一般都是核定征收,找管理员对自己进行定期定额认定。现在月10万,季度30万以下都不交增值税了,并且核定后也不用自己申报,开***不超定额系统给自动申报,十分省心。这里个体可能还会有个体经营所得所得税,定期定额的话,每个省不一样,以吉林省为例,月5万以下是不用交的,5-10万是1.2%。10万以上是1.5%,所以月销售定额在5万以内,增值税和个税都是不用交的,其余税种个体又不怎么涉及,明白了吗?
最后,如果看完了,可否关注一下再离开?嘻嘻😁。
根据国办发〔2015〕50号等文件规定,在办理完营业执照后,不需要再办理税务登记,只需要按规定办理信息***集工作即可,对办理信息***集工作的时间没有具体要求,但应该在正式经营之前办理,否则没有办法领取***。
如果已经有经营业务发生,应该立即去办理信息***集,及时记账,确保按期依法纳税。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一是首先告诉你不必着急惊荒,税务机关不会对你实施处罚。二是告诉你怎么办?你领取的营业执照,实际上是“三证合一”执照。为提高市场准入效率,国家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按照***院“放、管、服”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推进“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645号)。此文规定:一、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宜,如发生纳税义务办理纳税申报或者领用(代开)***时,填报《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进行税种(基金、费)认定。税种认定后,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连续按期纳税申报。二、对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未到税务局办理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不予进行“逾期办理税务登记”处罚。三是温謦提示:虽然税务机关在“三证合一”后不再进行“逾期办理税务登记”处罚,但广大纳税人也应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及时到银行开设银行账户,不要因为未及时办理这些手续,不能及时给客户开具***而影响生意。
首先非常感谢在这里能为你解答这个问题,让我带领你们一起走进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锐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果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内去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的,那么在税务机关发现你漏报之日起3日内进行改正,并且税务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罚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说企业逾期还不进行补报改正的,将会受到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1.《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2.《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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