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摊销年限规定,开办费摊销年限规定 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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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企业年度申报网上申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企业年度申报网上申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来查看自身是否完成了年度申报。具体步骤如下:
1. 打开浏览器,在搜索页面直接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系统首页;
2. 点击系统右上角的“导航”,可看到各省、直辖市,选择进入到企业所在的省或直辖市;
3. 在“查询”栏内直接输入需要查询年报情况的企业名称,并点击“查询”;
4. 按照系统弹出的验证方式进行验证;
5. 验证通过后,系统自动弹出所查询企业的页面,可查看到企业目前的基本登记情况;
6. 将该企业页面往下拉,找到企业的年报年度和年报时间。如果显示了对应年度的报告,例如“2023年度报告”,则表示该年度的申报已成功。
另外,部分地区也可能提供了其他查询渠道,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年报的报送时间通常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年度申报,以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如果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以联系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
不同地区的企业年度申报内容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情况请以当地规定为准。同时,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非常重要。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工作分为以下四个步骤循序进行:
1、纳税人填报年度申报主表及其系列附表;
2、系统审核各张报表的表内关系;
3、系统审核各张报表的表间关系;
4、审核通过的,生成申报表,提交完成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二.企业办理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报表、资料:
1.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3.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4.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应当在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报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申报期限。
5.企业***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6.企业委托中介机构代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应附送委托人签章的委托书原件。
7.企业申报年度所得税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需补缴或退还所得税的,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税事宜通知书》后,按规定时限将税款补缴入库,或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办理退税手续。
8.经批准***取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的企业,其履行汇总纳税的机构、场所(以下简称汇缴机构),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索取《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以下称为《汇总申报纳税证明》,见附件3);企业其他机构、场所(以下简称其他机构)应当于每年6月30前将《汇总申报纳税证明》及其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三.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其他机构未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汇总申报纳税证明》,且又无汇缴机构延期申报批准文件的,其他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负责检查核实或核定该其他机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应补缴税款并实施处罚。
1.企业补缴税款确因特殊困难需延期缴纳的,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2.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发现当年度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应当在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
3.企业报送报表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日的,以休***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三日以上法定休***日的,按休***日天数顺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企业年度申报网上申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企业年度申报网上申报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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