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秘深圳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的科技创新与应用,税务局征管科技条线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探秘深圳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的科技创新与应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西安税务代理解读最新税收政策,助力企业合规经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西安税务代理解读最新税收政策,助力企业合规经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这究竟是不是噱头,我们分析一下再说。
就你提供的信息来看,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对“失效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含)的保单”可以进行免息复效的要求是:失效保单的投保人必须重新购买“一定保费的十年及以上期缴产品且犹豫期后”。这句话的通俗解释是~~如果投保人以前在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购买了长期人寿保险,但无论什么原因,按照《保险法》来说,合同已经超过了两年的“复效期间”,合同效力已经终止,但西安分公司“为了……”,推出一项活动。活动内容为:合同从效力终止之日起不超过三年的,同一投保人只要愿意重新掏钱(数目未知)再购买一款长期人寿保险【期交保费必须10年以上(含10年)】,那么,可以让投保人不付出利息,只补缴以前所欠缴的保费,就可以使以前已经失效的合同重新恢复合同效力。
以上就是对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xx活动”内容最通俗的解释。从解释中不难看出:如果合同已经失效(三年内)的投保人想免利息将已经失效的合同恢复效力的话,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个代价就是“重新购买一种人寿保险,缴费期间必须是10年以上,并且,每年都需要缴纳‘一定’(这个数目不好说)保费”!由此可见,这个“活动”不是免费的午餐,是需要客户重新掏腰包的!这究竟算不算是一种“噱头营销”,我不说,大家去感悟吧。
至于这种“合同效力已经终止,又重新办理效力恢复”的做法是否违规的问题,我可以明确说明:这不违规,也不违法。只要合同双方(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愿意,是完全可以的。
一般保单失效两年内,可以申请复效,申请复效时需要补齐保费、缴纳滞纳金。失效两年后就永久失效不可以再复效了。
按照规定,中国人寿没有给你复效的义务了,但是人家答应三年内的保单可以复效,而且不收滞纳金,这本身是好事,不能说是噱头。但以购买新的保险为条件,就显得不厚道了,国寿啊一直再薅老客户的羊毛。
对于保险公司的政策,你觉的你的保单有必要复效,能接受购买新保单的条件,保险公司有这样的一次机会,大可以放心去复效。
如果觉的自己的保单没必要复效,不想被保险公司以买新的保单为要挟,就置之不理就可以了。
如果保险公司给做了复效手续,那保单就是有效合同,如果发生的事故在保险公司的保障范围内,就需要承担赔偿或者给付的责任。
法理上人家没这个义务,但情理上做出了人性化的变通(营销的方法也会更合适),接受就去复效,不接受那就置之不理。
需要注意的是,复效需要对身体做再核保,一定要如实告知,身体有问题不满足保险公司的要求,保险公司是会拒保的。
这个活动应该是好事一件,但是绑定需要新下保单才能捆绑性的享受,就有些不厚道了。
目前,新华保险一年一度的客户服务节正在进行,8、9、10三个月,所有三年内的失效保单都可以无条件的复效。如果你身边有这样的新华保险客户,可以转告下,到当地新华保险办理复效!
超过缴费宽限期(两年)的长期寿险是可以由投保人提出,经保险人核保通过可以复效的。但需要投保人缴纳未缴纳保费利息的。
能免息当然是好事,但实际上有多少客户会因为减免极少部分的利息,去复效因为不满意而导致失效的保单呢?而且,另需购买一份新保单。只能说活动策划很鸡贼,主要是给保代一个理由再去拜访(da rao)孤儿单客户,产生新保费收入。
只能说,国寿的销售策划理念还停留在二十年前,忽悠、使劲忽悠。
保险法规定“复效期只有两年”。
超过三年的这个明显已经是违法的行为了,估计是拿新的保单来给你上。
当然,要是中国人寿愿意承担风险,说不定真给复效了。
神一样的操作手段NB
曲江二小2019年新生没教室,准备把安置小区废弃两年紧邻三环的商铺改教室。距离2公里内,新建了曲江康桥国际学校,曲江德宏国际学校都是2019年开始招生,其中德宏占地40亩,今年***招生150人,学费一年10多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西安税务代理解读最新税收政策,助力企业合规经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西安税务代理解读最新税收政策,助力企业合规经营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站非盈利性质,与其它任何公司或商标无任何形式关联或合作。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立删邮箱:83115484#qq.com,#换成@就是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