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税务申报:打造透明高效的纳税环境,深圳税务新举措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深圳税务申报:打造透明高效的纳税环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深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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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2、法律主观:个体工商户 税收优惠政策有: 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批准可 免征营业税 。
3、个体户使用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应税销售收入稿逗3%征收率的,可以继续按1%减免增值税,也可以按1%减免增值税;应税所得税不超过100万的,可以在享受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4、如果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经享受六税两费的其他优惠政策的,可以叠加享受。
5、特殊行业个体户可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如:饲养行业个体户可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水产养殖和种植个体经营者的收入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同时经营这些业务的,需要单独核算收入。
即2023年1月1日开始,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再分段计算应纳税额,全部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或季度30万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政策执行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法律主观: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的义务。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法律主观: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的义务。
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或季度30万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1、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或季度30万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政策要点】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政策要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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