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乡村振兴,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支持农村发展,税务部门支持乡村振兴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助推乡村振兴,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支持农村发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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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
2、法律主观: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4、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连续12个月累计收入低于500万。连续12个月是这样计算,比如2019年8月到2020年7月为连续12个月,2019年9月到2020年8月为连续12个月,2019年10月到2020年9月为连续12个月,以此类推。
5、年小规模增值税政策有以下主要方面: 免征范围扩大:免征增值税的最高销售额标准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同时免征范围也扩大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类型的纳税人。
6、从2022年4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根据征管规定,享有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
月1日至3月31日,实施的政策是: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增值税按1%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缴增值税项目,减少1%预缴增值税。
年小规模增值税政策有以下主要方面: 免征范围扩大:免征增值税的最高销售额标准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同时免征范围也扩大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类型的纳税人。
免征增值税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分为两段:1月1日至3月31日,执行的政策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分为两段: 1月1日至3月31日,执行的政策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1、百分之三。根据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得知,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百分之三征收率的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2、其税率是3%。从2022年4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根据征管规定,享有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
3、年4月1日-12月31日,共9个月的时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预缴的在此期间,暂定预缴)。开票的时候直接选免税。但是4月1日起,开专票的话,不能开1%了,只能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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